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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復工外來務工人員必須隔離14天后才能進辦公區(qū),此期間在家辦公,當時是公司允許,也沒讓員工做核酸?,F說14天在家辦公,屬于待崗,扣除我3月份前半個月的工資,之前2月份就只發(fā)了最低生活標準的80%
律師未回答前暫不可追問,律師的及時解答時間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問,可繼續(xù)提問,感謝您的耐心等待
我要追問
您好,關于2月份的薪資發(fā)放,是需要分階段計算的。法定的帶薪年假是到2月2日,貴陽地區(qū)的復工時間為2月9日之后,這部分的薪資是需要正常支付的。10號復工時間開始,若公司安排員工待崗,第一個待崗周期是需要全額支付薪資的,第二個待崗周期支付生活費即可。若有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也是需要根據實際工作時間,支付正常薪資的。 隔離14天的時間,也是需要支付薪資的,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明電[2020]5號)第一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y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yè)職工,企業(yè)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若未足額支付,可以到勞動監(jiān)察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